堇叔:
特刊和手示都收到了。
“博士茶”一事,殊欠斟酌。你知道我是最不爱出风头的;此种举动,不知者必说我与闻其事,借此替自己登广告,此一不可也。仿单中说胡某人昔年服此茶,“沉疴遂得痊愈”,这更是欺骗人的话,此又一不可也。
“博士茶”非不可称,但请勿用我的名字作广告或仿单。无论如何,这张仿单必不可用。其中措词实甚俗气、小气,将来此纸必为人诟病,而我亦蒙其累。等到那时候我出来否认,更于“裕新”不利了。
“博士”何尝是“人类最上流之名称”? 不见“茶博士”、“酒博士”吗? 至于说“凡崇拜胡博士欲树帜于文学界者,当自先饮博士茶为始”,此是最陋俗的话,千万不可发出去。向来嘲笑不通的人,往往说“何不喝一斗墨水?”此与喝博士茶有何分别?
广告之学,近来大有进步。当细心研究大公司、大书店之广告,自知近世商业中不可借此等俗气方法取胜利。如“博士茶”之广告,只可说文人学者多嗜饮茶,可助文思,已够了。
老实陈词,千万勿罪。
适之
十八,十,廿七。
注释:此信一九二九年写于上海极司非而路四十九号甲寓所。胡近仁收于上海六马路、浙江路口程裕新第三茶号。